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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报销和待遇详细介绍

2012-1-9 23:47| 发布者: baby22| 评论: 0

摘要: 保险介绍  生育 生育保险保险是国家通过社会保险立法,对生育职工给予经济、物质等方面帮助的一项社会政策。其宗旨在于通过向生育女职工提供生育津贴、产假以及医疗服务等方面的待遇,保障她们因生育而暂时丧失劳动 ...
  假期天数:
  ① 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② 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③ 晚育假增加15天;
  ④ 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30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⑤ 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⑥ 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75天;
营养补助
  ① 正常  生育保险宣传产、满 7 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25% ;
  ② 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50% 。
男性职工
  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男配偶享受 10 天假期,以孩子出生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计发。
  男配偶假期工资 = 当月单位人平缴费工资÷ 30 (天)× 10 (天)。
  注:生育保险津贴办理时间为: 生完小孩五个月内,分别由女职工,男配偶所在单位申领生育保险待遇。
医疗费用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1)生育的医疗费用;
  (2)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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