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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喜“断奶神器”被判“退一赔三”

2023-11-30 17:33| 发布者: baby22| 评论: 0

摘要: 《法治周末》记者 仇飞因购买售价195元的“世喜”奶瓶,使用后没有宣传中的效果,北京律师刘乃嘉认为该品牌宣传违背基本母婴知识,构成消费欺诈,遂将奶瓶厂家北京申创世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近日,北京市互 ...

《法治周末》记者 仇飞 

因购买售价195元的“世喜”奶瓶,使用后没有宣传中的效果,北京律师刘乃嘉认为该品牌宣传违背基本母婴知识,构成消费欺诈,遂将奶瓶厂家北京申创世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诉至法院。

近日,北京市互联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申创世纪公司在“断奶神器”的宣传中存在欺诈,原告有权撤销合同,被告需承担“退一赔三”的法律责任。

当前,奶瓶行业存在制假售假、低劣产品、冒充名牌、夸大宣传、伪造功能、炒作概念、误导消费者等诸多问题。业内人士认为,本案的判决,对督促奶瓶行业市场经营主体合规经营有一定的警示意义。

不实宣传

“世喜”是北京申创世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创世纪公司)旗下母婴品牌,被称为“断奶神器”的世喜奶瓶为该公司的主打产品。根据世喜官网介绍,该公司于2016年打造断奶奶瓶系列产品,目前已有200万只奶瓶被妈妈选择,短道速滑世界冠军刘秋宏曾以“断奶无所惧、轻松做辣妈”为主题为世喜品牌做代言活动。

原告刘乃嘉诉称,3月21日,他通过京东商城平台“世喜官方旗舰店”购买了一款称为“断奶神器”的世喜奶瓶。购买之后,刘乃嘉登录世喜官网,发现被告在宣传该产品时,夸大与母乳的仿真度及替代母乳喂养断奶的作用,认为其涉嫌构成欺诈和虚假宣传,实质是以欺诈、误导手段诱导消费者购买产品,促进该产品的销量以获取更高利益。

被告辩称,与原告之间的信息网络买卖合同依法成立且已履行完毕;被告提供商品的行为及过程不存在欺诈;被告的销售行为,以及被告在自己网站的宣传内容正当合法;被告对于自己的主打产品“世喜”牌断奶奶瓶的宣传和推广不存在虚假宣传的问题。

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中,被告在2021年9月9日,因其在电商平台上对外发布了“断奶神器抖音播放量3.5亿+,小红书5000+种草”等字样内容,没有该调查结果的统计出处来源,被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被告在收到该处罚后没有及时修正不实宣传,继续使用“抖音播放量10亿+”“小红书7800+种草”等宣传用语,从主观方面来看,被告具有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主观恶意。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原告主张被告存在欺诈,主张三倍赔偿,法院予以采信。此外,因被告的宣传中存在欺诈,原告在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情况下与被告订立合同,有权将该合同进行撤销。

涉嫌违规

值得一提的是,在诉讼中,被告申创世纪公司称,其官网上确实引用了儿科医生或心理专家的言论,用于阐述自身产品设计的合理性与科学性。比如,在新品发布会上,邀请各个领域的专家学者普及科学断奶、科学育儿知识。这些专家包括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北京东区儿童医院院长、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儿科教授等。因此,这些宣传用语都是有理论依据、有科学道理的,非原告所说的误导消费者。

原告则认为,世喜官网通过宣传推销儿科医师的观点,让消费者误认为“仿真亲喂设计的奶瓶更容易被宝宝接受,更适合断奶期宝宝”的观点是正确的。但实际上,用这种奶瓶断奶和一般性的强制断奶并没有区别,被告意图通过引用专家的话来证明“断奶奶瓶”的实际效果,意在混淆消费者对产品设计理念与产品实际效果的认识,属于误导消费者。

《法治周末》记者注意到,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明确,医疗、保健机构不得向孕产妇和婴儿家庭宣传、推荐母乳代用品。母乳代用品产品包装标签应当在显著位置标明母乳喂养的优越性。国家卫健委等多部门联合印发的《母乳喂养促进行动计划(2021-2025年)》要求,医疗机构及其人员不得向孕产妇和婴儿家庭宣传、推荐母乳代用品。医疗机构及其人员不得为推销宣传母乳代用品的人员提供条件。对于母乳代用品领域的虚假广告宣传、欺诈误导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应依据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加大执法和打击力度。

北京策略律师事务所律师冷秋菊告诉记者,申创世纪公司在官网中利用儿科专家的建议和观点,作为“断奶神器”世喜奶瓶的宣传,有违相关规定。

亟待规范

奶瓶、奶嘴看似很小,却属于刚需产品,是婴幼儿成长过程中必不可少的生活用品,涉及食品安全。《中国奶瓶行业现状深度研究与发展前景分析报告(2022-2029年)》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奶瓶市场零售总额为64.1亿元,比上年增长4.6%;2021年我国奶瓶零售总额为65.8亿元,比上年增长2.6%。

随着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提升以及对于婴幼儿产品安全问题的不断重视,消费者在选择奶瓶上,具备青睐中高端产品的偏好式消费特征。因此除产品安全性和价格两个重要因素外,功能性是首要因素。而在这其中,除基本的辅助喂养功能外,消费者还关注奶瓶的材质安全、防胀气、防呛奶、是否洒漏、清洗便利、外观设计等综合性能。

目前我国奶瓶行业市场竞争激烈,市场呈现出“多巨头垄断、局部微创新”的市场形态,国际大品牌进一步加强主导,中小品牌寻求突破。但由于整体仍对材质创新秉持谨慎态度,大多在产品外观设计和产品功能方面做文章。以世喜“断奶神器”为例,市面上大多奶瓶多采用棕色或与肤色相近的颜色,但是世喜为自己的棕色披上“世喜棕”的光环外衣,并宣扬“世喜棕”具有带来舒适、关爱、安全的特殊性。另外,世喜在其奶瓶宣传中强调获得了100余项专利。然而,原告刘乃嘉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查询发现,这些专利大部分归属于驱蚊器、牙刷、餐食辅具等产品,与奶瓶不相关;另有少量与奶瓶相关的专利,也仅限于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不涉及断奶功能,因此他认为“断奶神器”这一称呼并无专利支撑。

近年来,关于奶瓶材质不合格、奶瓶功能虚假宣传的负面新闻屡见不鲜,“奶嘴有油事件”“6个奶瓶5个刻度不准宝妈暴走事件”等等,这不仅侵犯了消费者权益,也给婴幼儿的身体健康造成潜在危害。

2020年1月,周某与戴某在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情况下,仍从网络平台上购进假冒某品牌的奶瓶、奶嘴等母婴用品,并开设多家网店进行销售,从中赚取差价。2021年10月,周某与戴某被浙江省瑞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获,两人于2022年1月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经查,周某与戴某非法获利共计35万余元。经鉴定,涉案塑料奶瓶中被检测出禁止用于奶瓶生产的聚碳酸酯成分(简称PC成分)。

“PC成分在高温、酸、碱环境下,比如:高温消毒或者使用乳制品、酸性果汁时易释放出双酚A。双酚A为环境类雌激素,人体摄入该物质会干扰内分泌协调。对人体机能尚未完全发育的婴幼儿来说,其免疫系统、生殖系统更容易受其侵害。所以我国自2011年6月1日起就禁止生产聚碳酸酯婴幼儿奶瓶和其他含双酚A的婴幼儿奶瓶,并于同年9月1日起禁止进口和销售该类奶瓶。”今年8月,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时,浙江省温州市人民检察院法医作为专家证人,在庭审现场对最高检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鉴定意见进行了专业性补充说明。

1月12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发布2022年婴幼儿用塑料奶瓶等13种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国家监督抽查情况通报。其中,本次共抽查6个省(市)49家企业生产的49批次婴幼儿用塑料奶瓶产品,其中1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2%,较上次抽查上升2个百分点。经技术机构分析,导致婴幼儿用塑料奶瓶产品产生质量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个别企业生产模具精度不高;二是产品质量控制不到位。

近期,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上海市生产、销售的婴幼儿安抚奶嘴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此次共检验出不合格奶嘴产品11批次,其中不合格奶嘴产品涉及品牌包括布朗博士、菲比、乐扣乐扣等。不合格原因涉及孔洞(手指陷套)、挥发性化合物含量、销售包装信息、使用说明等。

“奶瓶、奶嘴产品问题堪忧,为保护婴幼儿健康,需要严厉打击行业乱象,整顿市场秩序。此次世喜奶瓶欺诈案的宣判,为市场治理提供了良好的参考,在依法打击违法行为、清理乱象之际,社会组织也可通过公益诉讼的途径,督促企业规范经营,提高产品质量。”冷秋菊分析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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